浙大寧波理工學院2025年專升本招生指南
根據《浙江省2025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實施細則》文件要求和精神,2025年我校將繼續開展選拔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(簡稱“專升本”)的工作。
一、學校概況
學校成立于2001年6月,前身為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。2020年1月轉設為“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、寧波市人民政府舉辦、浙江大學支持辦學”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高校。寧波市和浙江大學的“名城名校”合作辦學模式,支撐引領學校創新發展、整體躍升。2015年,學校被確定為浙江省首批應用型試點示范高校;轉設后排名穩定在軟科中國大學排行榜主榜全國第250余位。2024年9月,寧波市出臺《關于支持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建設一流創新性應用型大學行動方案》,著力將學校打造為應用型高校改革的“寧波坐標”。
新征程上,學校將繼續貫徹“立足寧波、依托浙大、放眼全球”發展思路,堅持“為國家和地區培養卓越專業人才”重要理念,秉持“明德弘毅、開物啟新”校訓精神,致力于培養“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,具有人文精神和科學素養的高素質應用型創新人才”,加緊加快建設具有“港城特色、浙大底色、理工本色”的一流創新性應用型大學!
二、招生計劃
學校面向文史、理工、經管、藝術四個招生類別招收專升本學生,按專業對口原則實施招生。考生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報專業志愿的限報考專業要求。具體招生專業及要求如下表:
類別 | 專業代碼 | 專業名稱 | 計劃數 | 學費參考(元/學年) | 備注 |
文史 | 001 | 英語 | 30 | 5520 | 對應可報考專業詳見附表。 |
文史 | 002 | 新聞學 | 36 | 4800 | 無 |
理工 | 003 | 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 | 61 | 5500 | 對應可報考專業詳見附表。 |
理工 | 004 | 電子信息工程 | 31 | 5500 | 對應可報考專業詳見附表。 |
理工 | 005 | 信息與計算科學 | 32 | 4800 | 對應可報考專業詳見附表。 |
理工 | 006 | 土木工程 | 63 | 5500 | 對應可報考專業詳見附表。 |
理工 | 007 | 化學工程與工藝 | 48 | 5500 | 對應可報考專業詳見附表。 |
理工 | 008 | 生物工程 | 42 | 5500 | 對應可報考專業詳見附表。 |
理工 | 009 |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| 52 | 5500 | 對應可報考專業詳見附表。 |
經管 | 010 | 國際商務 | 53 | 4800 | 無 |
經管 | 011 | 電子商務 | 25 | 4800 | 無 |
經管 | 012 | 物流管理 | 35 | 4800 | 無 |
藝術 | 013 | 數字媒體藝術 | 30 | 9000 | 對應可報考專業詳見附表。 |
注:1.招生計劃及對應的招生專業范圍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;
2.學費標準供參考,最終以物價部門批準公布為準。
3.英語專業招生英語要求為CET四級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級或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A級;其他專業對英語不作要求。
三、報考條件
(一)我省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。
(二)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。
(三)身體健康,各專業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發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執行。
四、報名與考試
根據專業對口原則,高職高專和本科專業分為文史、理工、經管、法學、教育、農學、醫學、藝術八個招考類別(我校僅面向文史、理工、經管、藝術四個類別招生)。考生可根據本人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,按《浙江省專升本各類別所含專業對照表(2025版)》確定適合自己的招考類別。
考試全面實施網上報名資格審核,考生請于2025年3月15日9時至19日17時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(www.zjzs.net)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和志愿填報。3月23日9時起,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。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,須于3月24日9時至25日17時登錄報名系統,按照系統指引完成網上繳納考試費。考試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。
五、錄取
錄取工作貫徹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,實行“招生高校負責、省教育考試院監督”體制。
(一)劃定最低控制線
評卷結束后,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各類別計劃的一定比例,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。
(二)投檔辦法
按8個招考類別分別對考生總分進行排序,并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(高校+專業)順序檢索,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高校和專業,即投檔到該高校該專業。投檔比例原則上為1∶1,同分情況下,文史、法學、教育、藝術類按大學語文成績高低排序;理工、經管、農學、醫學類按高等數學成績高低排序,排序仍相同的考生一并投檔。
(三)高校錄取
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嚴格按省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細則,綜合評價、全面考核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。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階段就讀的高校于2025年7月15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,并報浙江省教育廳職成教處復核,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,學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,并寄發錄取通知書。
六、學籍管理
(一)報到注冊及學籍管理
新生憑“錄取通知書”和2025年7月15日前取得的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報到注冊,缺一不予報到。專升本學生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,學制兩年(注明三年制的除外)。學費按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行。新生可憑“錄取通知書”辦理戶籍遷移手續。
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學、轉專業。畢業時發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,文憑表述為“我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”,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,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。
(二)入學資格復查
新生入學后,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,對不符合報考條件、報到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、違紀舞弊者,取消其入學資格,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。
七、其它
(一)按照教育部辦公廳《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廳〔2015〕3號)、《普通高職(專科)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辦法(試行)》(教學廳〔2009〕6號)精神及我省實際,符合我省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報考條件(含我省戶籍外省就讀)的退役士兵,高職高專畢業當年或退役后1年內報名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,錄取時總分加20分參加統一錄取。
(二)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按《浙江省2025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》和《浙大寧波理工學院2025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章程》執行。
(三)考生檔案由考生所在高校寄送至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招生辦。地址: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錢湖南路1號,郵編:315100,電話:0574-88229100,招生官網:http://zsw.nbt.edu.cn/。
(四)本簡章由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。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,以國家和上級政策為準。
附件:2025年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計劃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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